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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越晚,精神越好。腦袋越清醒,話越多。



  連續好幾天,聊天寫文章玩遊戲,而時針慢慢安靜地指著三點,

  有種,恩,自我超越的感覺。

  像是之前都沒做到的事情,不知不覺,居然實施的如此徹底。



  該怎麼說才好呢?



  我想,真正的情緒是,自我放逐。放棄。

  並,不是墮落,差別很大。



  墮落需要一些天分吧,好歹得知道怎麼做,或者,去哪墮落?

  我?差得遠了。



  三點入眠,看著日出醒來。



  疲累的不只是身體,

  親愛的M,你知道,無法平復的是,過去的記憶,那才是深層的痛。



  半年過去,閉上眼,卻還是作著那一天那一夜的夢,

  一個不能說出名字的女孩,

  你跟她,她跟我,你跟我,三索藕斷絲連,編織成堅固的吊環,

  勾著頸子,

  呼,我的喉嚨,痛,困難。



  包括呼吸。



  你總是說,都過去了。

  我總是說,我過不去。

   

  最深愛的人背棄你後,你能夠若無其事微笑嗎?

  面對著她,笑容背後,隱藏什麼樣不堪、矛盾、無法言語的情緒?

  一個人的夜深人靜,你會不會想著,自己所不知道的她跟他的過去?

  

  那個你熟悉不過的人,是怎麼用你熟悉的姿態言語聲音,

  去擁抱親吻討好另一個不是你的她的愛人?



  你知道,猜疑思考,也是種折磨。

  因為你什麼都不願意說,掩蓋著沈默著,就能當作沒發生過?

  要是可以遺忘地如此簡單輕易,

  當時的痛,哭泣的淚,左手臂上的煙疤,無法成眠的夜晚,算什麼?



  算什麼?



  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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