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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慶幸,我們,曾經很單純。

更欣慰的是,
某些時候、面對某些人的我們,依舊天真簡單。

出了社會,見的人雜混了,遭逢的事件多了,
碎嘴的、惡意的、八卦的聽的也多,
該說是為了生活,所以讓自己學著複雜?
還是,該說經歷了重複跌倒、背刺後,不得不學會的自我保護?

我們,無法正確臆測他人行為背後的想法,只能把自己管好,
改變他人的言行,太過於自以為是,也太過困難,
所以,至少,別把自己也攪和進去,
站在外面看的清楚一點,也許還有機會及時拉人一把。

某些時候,人寧願當笨蛋,
因為,一無所知也許能夠帶來幸福。

怕是怕,明明心知肚明,也寧願裝作自己渾然不覺,
怕是怕,寧願自我欺瞞,也期待著哪一天奇蹟出現,
怕是怕,嚐盡了甜頭,就拍拍屁股把對方踢到一邊?

吶,會怎麼放手?該怎麼放手?
即便知道不會有結果,拿什麼理由說服自己?

這篇文,無關乎愛情。
只是,就某種現象,有感而發而已。

附:也許,套用在愛情上,一樣成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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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icad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